*、项目名称
上海申陇院项目首开认筹及开盘签约活动,于****年**月 1日**时**分在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集心路***号7号楼5层会议室开选,经评审小组评选,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中选候选人: 上海青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参选不含税报价:******.** 元);
第*中选候选人: 上海易凡特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参选不含税报价:******.** 元);
公示期:自****年**月1日至****年**月4日下午5时**分截止。
比选参选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联系人:尤工,联系电话:***********。
*、异议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出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参选人的;
2、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参选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年**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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