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康保县城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厂消减总磷、总氮药剂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 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北京时间)*、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招标代理服务费经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采购人支付。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号)执行。 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工业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 (***%)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本项目为“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证明材料或证书原件,供应商无需到场参加;投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均上传原件扫描件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本项目支持“政采贷”。 (*)监督部门:康保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张家口市康保县永安大街西**号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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