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项目*******************年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按本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0**
2.项目名称:*******************年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项目
3.项目单位:***************
4.主体信用评级:**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小写:0.**‰/年;大写:*分之*点*每年
7.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8.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项目建设投资、补充流动资金等。
9.采购内容:以***************为主体,发行规模不超过6*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本次采购主承销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项目的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备案、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及债券存续期管理等相关事宜,协调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报告、信用评级机构等)开展相关工作以及法律规定的作为主承销商的其他职责。
**.标段(包别)划分:*个标段。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资格;
3.如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应取得并提供总部唯*书面授权;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数量合计不得超过2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需明确牵头单位,投标文件以牵头单位进行签字盖章并编制递交,但联合体协议书须按招标文件所附格式要求填写及签字盖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项目中投标;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信用宿州”(****://******.****.***.**/***/*************/***************.******)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注:供应商投标时除磋商文件中明确约定由联合体各方签字或盖章外,其他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响应文件中的签字或盖章。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 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直播地址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递交方式为邮件递交。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直播地址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1、项目单位:***************
地址: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室
联系人:**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3#楼**楼
联系人:**、崔工
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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