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招标公告
湖北省恩施州清江流域清江源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石漠化治理项目(利川市)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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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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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恩施州清江流域清江源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石漠化治理项目(利川市)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与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佳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利川市南坪乡、谋道镇、柏杨坝镇、团堡镇、文斗镇、忠路镇、甘溪山林场、金子山林场、石板岭林场、飞播林管理站、红椿林场、国有林管理站、林科所、元堡乡、毛坝镇,共计**个乡镇、林场。 建设规模:封山育林*****亩、界桩**个、机械围栏****米、封山育林宣传牌3个、封山育林警示牌**个、封育补植株树****株、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亩;退化林修复******亩、补植株树*******株、采伐蓄积*****.**立方米、人工标记****.**亩、辅助措施*****.**亩;修建蓄水池***座、沉沙池***座、截排水沟*****(具体以湖北省发改委批复的作业设计为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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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封山育林*****亩、界桩**个、机械围栏****米、封山育林宣传牌3个、封山育林警示牌**个、封育补植株树****株、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亩;退化林修复******亩、补植株树*******株、采伐蓄积*****.**立方米、人工标记****.**亩、辅助措施*****.**亩;修建蓄水池***座、沉沙池***座、截排水沟*****(具体以湖北省发改委批复的作业设计为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个标段。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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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合同估算价:*****.***元(最终以恩施州财政局的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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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加盖公章并附在投标文件内,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要求投标人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 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或未自觉履行完毕 ”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绝。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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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手机**(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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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20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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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 ”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 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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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在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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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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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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