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包头站行包房及生产指挥中心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新建包头站行包房及生产指挥中心工程已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建包头站行包房及生产指挥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号)批准建设,建设管理单位为********************,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监理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新建包头站行包房及生产指挥中心工程位于包头市。
建设规模:
(1)新建地下两层、地上*层综合建筑,包头站行包房及生产指挥中心*******,建筑总高度**.**,采用框架混凝土结构,建筑外立面与包头市包头站周边城市整体规划相统*。
(2)配套建设电力、采暖、燃气、给水、排水、消防、通信、信息等相关工程,楼内按照规范设置空调、通风、排烟及新风系统等。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新建包头站行包房及生产指挥中心工程全部监理。
标段划分:本次共计1个标段,标段号为*****-1。
计划工期:***日历天。
2.3 其他说明: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近5年须独立承担过至少3项类似项目的监理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任务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且经过铁路总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5年及以上铁路或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且在本监理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
(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3信用、信誉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近*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得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技术服务人员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未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技术服务人员未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近*年未受到国家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及以上处罚的。
3.4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3.5财务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 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年**月**日至****年**月3日,本次招标不售卖纸质招标文件。
4.4施工图纸的获取:投标人在标书发售时间内每日上午**:**至**:**,下午**:**至**:**到********************(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号***室)领取纸质施工图,不收取押金。开标结束后5日内将施工图退还招标人,不提供电子版图纸。
4.5技术咨询:
各投标人在使用专业工程交易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软件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5.2递交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5.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银行保函扫描件需放在投标文件中,银行保函原件必须在****年**月**日**时**分前,递交至********************(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号***室)。未按要求递交的,视为投标无效。所产生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6.2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
注: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的是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10.其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委令第**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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