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1.1 本招标项目芦山县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及乡村振兴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芦发改固〔****〕***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灾后重建资金、争取政府专项债融资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建设地点:芦山县;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时 **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雅安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 |||
招标文件: (招标)招标文件最终发布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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