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山街道办事处渣溪村境内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 |
项目名称 | 宣州区白马河闸站工程金属结构采购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年**月9日9时**分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紫云路****号 | |
投标报价:*******.**元 | |
服务期:***日历天(必须满足施工节点进度要求)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皖************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投标资格业绩:望江县漳湖圩漳湖站工程金属结构制作标 | |
企业资质:具有水利部产品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专业施工能力证书 | |
企业业绩:1.临泉县白沟站拆除重建工程项目金属结构采购标;2.铜陵市义安区顺安联圩顺安站工程金属结构制作标;3.马鞍山郑蒲港新区姥下河北站金属结构设备制作项目 | |
其他: 企业奖项:濉溪县徐楼闸除险加固工程金属结构采购标荣获“****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1.临泉县白沟站拆除重建工程项目金属结构采购标;2.望江县漳湖圩漳湖站工程金属结构制作标; 技术负责人业绩:临泉县白沟站拆除重建工程项目金属结构采购标 |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号 | |
投标报价: *******.80元 | |
服务期:***日历天(必须满足施工节点进度要求)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皖*************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投标资格业绩:引江济淮工程(***)兆河船闸金属结构制造及安装工程 | |
企业资质:具有水利部产品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专业施工能力证书 | |
企业业绩:1.引江济淮工程(***)兆河船闸金属结构制造及安装工程;2.新汴河航道灵璧船闸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安装标;3.安徽省怀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工程(蚌埠境内)化家沟片治理工程总承包施工1标 | |
其他: 企业奖项:安徽省怀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工程(蚌埠境内)化家沟泵站工程荣获****年度安徽省水利工程“禹王杯”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1.引江济淮工程(***)引江济巢段枞阳引江枢纽金属结构制造;2.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安徽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水阳江航道整治工程闸阀门的采购与安装 技术负责人业绩:引江济淮工程(***)兆河船闸金属结构制造及安装工程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安徽省*安恒源机械有限公司:根据安徽省住建厅建市函[****]***号《关于加强*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项目负责人*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右上角没有使用时限标注,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评审不通过,否决投标。 |
公示时间 | ****年**月9日-****年**月**日 |
其他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蔡工,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鲍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年内*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览表:评审情况*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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