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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项目名称:*********装修工程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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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程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内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 暂列金额(元):*****.** 承包范围:响应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施工规范等文件资料,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响应,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调试、包验收。响应供应商报价是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利润和税金、材料设备的市场涨价风险等。其响应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自身企业综合实力、工程实际情况及市场因素,自行计算投标报价。投标后,除合同约定外,工程综合单价不因市场**、人工费以及其他政策性文件的变化而调整。 是否需要报价前勘查现场:否 工程图纸:查看附件 工程量清单:查看附件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 根据合同约定及施工图、预算书内容按时按质进行施工 | 1 | ***,***.** | 项 |
编号 | 需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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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完成期及要求 1.1完成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个日历天内完成建设内容。 1.2上述的施工完工期,如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时完成,从延期的第2天起,每天罚款1000元。工期为硬性工期(雨天及可能出现的局部设计变更等均已包括在内),成交供应商应采取一切措施保证,不允许延误。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经采购人确认,工期予以顺延: (1)不可抗力因素。 (2)由于设计变更,致使工程量重大增加者(超过总量的10%)。 1.3采购人欢迎各供应商报价可根据各自企业实际情况,提出缩短完成期的标书。 供应商因赶工而需要所增加的费用应列于项目总报价之中。 |
2 | 施工条件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2.1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 号)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若违反以上规定,由此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2采购人不提供施工所需的食宿、办公,均由成交供应商场外自行解决,其费用成交供应商自理。 2.3采购人不提供临时材料加工场,临时设施及材料加工由成交供应商在施工现场以外解决,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理。 2.4施工时间安排: 一般按照日常施工计划,全面推进;如遇到特殊情况需暂停工配合的,以采购人书面为准。 2.5成交供应商应确保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建筑垃圾应当日清理干净,不得留在现场过夜。 |
3 | 1、竣工验收 成交供应商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向采购人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和验收报告,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竣工验收资料和验收申请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补充完善并重新提交。采购人应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符合要求的上述材料后的7日内组织验收。 2、验收要求 2.1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采购人选择广东省内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检验不合格,采购人不予以验收和付款,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和赔偿采购人损失。 3、质量保修期 3.1质量保修期从合同工程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3.2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质量保修期为 1 年。 3.3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保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修。 |
(*)议价发起时间:****年**月**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单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合同份数:6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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