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高新区调区可行性论证报告及方案编制(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受*****************的委托,对张家界高新区调区可行性论证报告及方案编制(第*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张家界高新区调区可行性论证报告及方案编制(第*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张高财采计[****]***号
3、采购代理编号:********- ****
4、采购项目预算:******.**元 。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并鼓励以电子增信、保函代替:
¨采购项目预算不超过 %的投标保证金,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退还。
¨中标金额不超过**%的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
¨预付款不超过**%的预付款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
¨合同金额不超过3%的质量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1年后退还。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项目预算 (人民币) |
1 | 张家界高新区调区可行性论证报告及方案编制(第*次) | 详见‘第*章’采购需求 | ******.**元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第*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或****〉年度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供〈****或****〉年度公司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不足*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连续*个月的完税和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7)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年5月**日至****年5月**日止,每天上午8:**分到**:**分,下午**:**分到**:**分(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官黎坪金色家园4栋****房。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4.磋商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5.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购买)、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年6月3日**时**分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年6月3日**时**分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官黎坪金色家园4栋****房会议室。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张家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栋***
(3)联系人:***
(4)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官黎坪金色花园4栋****房(本项目联系地址)
(3)联系人:***
(4)邮 编:******
(5)电 话:***********
(6电子邮箱:*********@**.***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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