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繁昌区荻港镇德胜塘荷花塘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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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任务书编号 |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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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繁昌区荻港镇德胜塘荷花塘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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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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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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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芜湖市繁昌区荻港镇黄山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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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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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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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2号海螺商务楼北楼4-5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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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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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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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3年07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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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凯能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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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市政行业设计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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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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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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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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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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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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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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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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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加分业绩 |
1、番禺区石?镇前锋村、低涌村、海傍村、南浦村、官涌村、金山村、文边村、永善村等8条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查漏补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石滩镇墟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工程(旧城区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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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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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加分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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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获奖 |
1、黄山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获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市政公 用工程设计”*等奖。 2、*安市凤凰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获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等奖。 3、庐江县县河及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获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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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 |
单位名称 |
南京第*道路排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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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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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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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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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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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编号: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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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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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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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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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加分业绩 |
1、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等3个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总承包。 2、永川区镇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和跳蹬河污水处理工程(***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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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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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加分业绩 |
长春市*大污水处理系统“*厂*策”提质增效工程―****年市本级第*批工程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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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获奖 |
1、*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南溪水文化生态园工程获国家优质工程奖。 2、长春市兰家污水处理厂*期工程获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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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 |
单位名称 |
**********(武汉轻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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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市政行业设计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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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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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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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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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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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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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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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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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加分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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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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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加分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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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获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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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投标单位:*冶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原因: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政策,按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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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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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项 |
1、抽取的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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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样本值单位:南京第*道路排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凯能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豪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扬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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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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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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